Date 2025-03-14 16:57:54
简介:近日,深圳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将大力推进深圳三维绿化,打破以往三维绿化仅限于屋顶绿化和桥梁绿化,扩大强制性实施范围,规定新公共建筑和新高架桥、人行桥、大型卫生设施等市政公共设施应实施三维绿化。
近日,深圳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将大力推进深圳三维绿化,打破以往三维绿化仅限于屋顶绿化和桥梁绿化,扩大强制性实施范围,规定新公共建筑和新高架桥、人行天桥、大型卫生设施等市政公共设施应实施三维绿化。
立体绿化的发展不限于屋顶绿化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主席刘曙光表示,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城市土地、绿化面积不合格、空气质量不理想、城市噪声不能隔离等问题突出,三维绿化的发展将是城市绿化发展的总体趋势。
“三维绿化的发展不应局限于屋顶绿化和桥梁绿化,而应大力推广其他形式,以最大限度地增加城市绿化的数量。”刘曙光表示,该规定最终扩大了强制实施三维绿化的范围,规定新建公共建筑和新建高架桥、人行天桥、大型卫生设施等市政公共设施应按照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实施三维绿化,鼓励其他新建筑、结构和适合三维绿化的现有建筑、结构、公共空间和边坡实施三维绿化。”建筑实施三维绿化,不限于屋顶绿化,也可采用架空绿化、墙绿化、棚绿化等形式。”
此外,《条例》规定,立体绿化折扣面积不得超过规划地面平面绿化面积的50%,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认为,这一比例过高,地面绿化用地面积将减少过多。因此,本条例最终规定,如果新建设项目实施立体绿化,立体绿化可以转换扣除配套绿化用地面积,但商业服务业建设项目的扣除面积不得超过50%,其他建设项目的扣除面积不得超过20%。
擅砍树每株罚1万元
近年来,随着可用于自愿植树的土地越来越少和偏远,自愿植树已成为一个越来越难以实现的制度。本条例创新了植树保护行动,将自愿植树与自愿植树和绿地相结合。在重申单位和个人依法履行植树义务的基础上,鼓励单位和个人以自愿植树和绿地的形式履行植树义务。
此外,鉴于本条例规定的擅自迁移、砍伐树木的处罚金额过轻,本条例加大了处罚力度。未经批准擅自迁移、砍伐树木的,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每株5000元、1万元的标准处以罚款。损坏古树名木的,处以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擅自迁移古树名木的,处以每株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因擅自迁移而死亡或砍伐古树名木的,处以每株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永久保护绿地的性质不得擅自改变
2005年,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划定,将全市约50%的土地划定为基本生态控制线,这是深圳生态的“高压线”。根据规定,除重大道路交通设施、市政公共设施、旅游设施和公园外,禁止在基本生态控制线内建设。在基本生态控制线内划定永久保护绿地的目的是加强保护,建立更严格的保护体系。“理论上,永久保护绿地应永久保护,不得改变,但从经济发展的角度来看,永久保护绿地似乎难以实用。毕竟,由于城市总体规划的调整和国务院批准的重大建设项目或其他法律情况,永久保护绿地的性质将不得不改变。”
刘曙光表示,该条例最终规定了严格调整基本生态控制线的条件和程序,同时保留了永久保护绿地系统,提高了决策水平。同时,新的听证会程序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永久保护绿地的使用性质。确需改变永久保护绿地使用性质的,应当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举行听证会,并报市政府决定”。